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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丨新华保险海南分公司畅通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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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海南分公司持续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精心策划开展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新华保险海南分公司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主动发布客户投诉维权渠道和须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您对我公司服务不满或有疑议未得到解决,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向我公司反映、投诉,我公司将第一时间接收受理并在一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投诉渠道

01

客服热线

您可以拨打海南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898-66728839提出投诉。或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5567提出投诉。

02

官方网站

登录我公司官方网站(www.newchinalife.com),并注册用户后,点击“用户中心--网上投诉”自助提出投诉。

03

官方微信

登录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新华保险”选择“在线咨询”与人工客服在线互动或注册用户后点击“我的服务-消保投诉专区-网上投诉”自助提出投诉。

04

官方APP

登录我公司官方APP“掌上新华”,通过“在线客服”与人工客服在线互动或注册登录后点击“服务-其他服务-网上投诉”自助提出投诉。

05

信函地址

寄送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提出投诉(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电子邮箱地址:kehutsfw@newchinalife.com)。

06

客服中心

直接前往我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客服服务中心提出投诉。

客户投诉须知

1。应备资料:在您提出消费投诉时,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信息。包括:投诉人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保险合同号、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相关依据等,以便我公司处理人员及时确认信息,为您提供服务。

2。处理时效:我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公平公正地作出处理决定并予以告知:一般投诉15日内告知;情况复杂的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我公司内部审批并告知投诉人后,可以再延长30日。投诉处理过程中,需外部机构进行鉴定、监测、评估等工作的,相关期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我公司也将及时告知投诉人。

3。救济途径:如您对投诉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核查机构自收到核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并予以告知。您也可以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其他救济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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