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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南省“敬老月”活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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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加快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6年“敬老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日—31日

三、活动内容

围绕“强化权益保障 守护银龄安全”主题,坚持“尊老、助老、惠老、安老、乐老、护老”主线,打造“乐养海南·乐享银龄”海南“敬老月”活动品牌,增强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尊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系列活动。集中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为老服务机构、进老年大学、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八进”活动。加强孝亲敬老传统文化教育,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大力宣传新时代孝亲敬老文化。积极开展孝亲敬老文艺作品、影视广告等展览展示、展演展播,广泛宣传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设“敬老月”活动专题、专栏、专版,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敬老祝福短信,营造尊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依托海南终身学习网、海南终身学习公众号,全新上线2026年“敬老月·银龄安全学堂”专属模块,推出敬老月专属学习积分、电子勋章、知识答题等活动,充分调动老年人主动学习、主动维权、主动守护安全的积极性。

(二)聚焦助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倡导重阳敬老活动,提倡老年人子女或赡(扶)养人通过电话、视频、探亲等方式,关心老年人生活状况,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深化“椰岛银辉”“金晖助老”“巾帼为老”等为老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深入实施“数字助老”行动,组织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帮助老年人掌握移动支付、网络购物、线上挂号等数字技能,助力跨越“数字鸿沟”。

(三)聚焦惠老,开展服务体验与养老服务消费促进系列活动。深入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试住等活动。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渠道等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优惠体验服务。鼓励组织商家开展孝亲敬老购物节活动。支持各市县举办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推动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依法组织开展老年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鼓励A级旅游景区面向老年人推出门票优惠减免措施,集中推广康养旅居线路。

(四)聚焦安老,开展健康促进系列活动。围绕老年人健康需求,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义诊,宣传普及老年常见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老年口腔健康、听力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等方面的健康服务。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引导老年人主动参与年度健康体检并签约家庭医生。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居家护理和康复服务。强化老年人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老旧小区消防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

(五)聚焦乐老,开展“乐享银龄”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积极开展广场舞、重阳节登高、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鼓励各市县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老年大学。持续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打造“椰岛银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引导更多老年人和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深化老年阅读工作,持续开展老年教育进社区活动。面向敬老院、城乡社区、乡村养老点开展文化专场巡演,组织文艺志愿者开展戏曲辅导、公益拍摄等志愿服务。

(六)聚焦护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护航活动。

1.加强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指导律师、公证行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在社区、公园、商场、医院等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开展反诈防骗、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统筹指导全省各市县社区教育机构集中开展线下“敬老便民、护老维权”系列服务活动,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纾困解难。依托新媒体,分别围绕养老反诈及家事财产处置、社保医保经办反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全面落实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机制,开通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

2.加大执法监管与司法保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权、消费权益及非法金融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不合理低价游”、利用医托欺骗老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实施保健食品护老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对违规开展养老投资业务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老案件。常态化开展涉老领域广告专项监测,将涉老康养、药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领域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及养老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市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整合,确保“每个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敬老月”期间,省级将重点举办6大项32项活动(见附件),各级老龄办(老龄议事协调机制)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标志性品牌活动;要注重实效长效,推动解决一批老年人关注关心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老年人可感可及、得到实惠。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拓展传播渠道,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负担。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活动的各个环节,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全流程安全管理,确保“敬老月”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欢乐祥和。

各市县、各单位创新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图片视频等可随时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择优向全国老龄办和各类媒体推荐宣传。各市县、各单位活动总结请于2026年11月5日前报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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