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海南 海南资讯

“景苏书院”三百年——效仿东坡代代接力的澄迈文教兴起

新浪海南

关注

确定不再关注此人吗

李公羽

海南澄迈县的“景苏书院”,当代似已不为人知。然而,早在明清时期,这里却是澄迈全县的文教重地,是全县官民竭力举办、邻县学子梦寐以求的学业殿堂。

早在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澄迈知县秦志道在永庆寺遗址与曾姓人家换用土地,兴建“天池书院”。嘉靖三十年(1551),澄迈知县许应龙锐意葺理,书院更新, “择师掖成后进,一时邑人向学者,翕然归之”。澄迈学子何其有幸!

雍正二年(1724),知县鹿耿移建“天池书院”于望海亭下西边,定名为“景行书院”。“景行”一词,语出《诗经》“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饱含仰慕先贤之意。

乾隆四十六年(1781),知县詹昊移建景行书院于望海亭之东。乾隆六十年(1795),知县吴晋勋重修,定名为“景苏书院”,与“景行书院”一字之改,进一步彰显对东坡文化的景仰与传承之情怀。嘉庆十八年(1813)知县李金藻重整。道光三十年(1850)五月初十日,澄迈罗驿村李崧奉远在云南任职的父亲李恒谦(李地山)之命,向澄迈县捐制钱一万四千千整,为全县试文武生前三场卷金,以及景苏书院膏火、南北两闱乡试、拔贡廷试、举人会试,并学宫、文昌宫、吴公祠三处香灯,当众交付。

《光绪澄迈县志》详细记述了景苏书院初创时期的这段历史:

天池书院在东门外,旧地原为曾家民址。明嘉靖二十五年,知县秦志道作兴士类,与曾家议移其居,乃傍永庆寺遗址,构木石卜筑。前置讲堂三间,后建寝室五间,堂侧东西建号舍各十间,前门一座三间,门外凿开天池一口,四面俱垒石为垣,外罗竹木,深邃幽雅。又买民田,供给群髦士及民间俊秀,居业于其中者,以新安淫祀田租。详当道议允,益增诸生灯窗之费。天池内畜鱼植芙蕖,为诸生遊息藏修之所。兴射礼,置乐器,具正侯弓矢,又购置书籍二百余本。(五经、四书、性理、纲目、通鉴、医书。)命生员雷应举掌贮,其器数留学存照。(教谕姚复古重补,万历间已失编,后海寇破城焚掠无有。)迨堂宇渐坏,嘉靖三十年知县许应龙锐意葺理,不数月而书院更新,择师掖成后进,一时邑人向学者,翕然归之。久之倾坏,县官遂毁拆堂宇木石为教场、衙舍,而地基田塘丘墟矣。后以遗址建伏波庙,未几移去,只遗空地。万历十九年,知县吴如圭将此地作三项分,以西一分及前池与生员,洪湖兑关王庙东地基为西营,给帖各有丈尺可照,所有二分仍属官地,年久无稽,俱为民僭。国朝雍正年间,知县鹿耿移建于望海亭下西边,名日景行书院。乾隆四十六年,知县詹昊移建于望海亭之东,寝室一座三间,讲堂一座三间,门外照壁一座,左右旁宅各九间。乾隆六十年,知县吴晋勋重修,改额曰景苏书院。嘉庆十八年知县李金藻重整。

这是澄迈景苏书院创立的过程。为保持景苏书院能够正常运行、规范发展,县里采取多种措施,主要是以多种田亩租米与租金供给“书院膏火”:

书院旧有末官田,每年租米三䇭,银五钱五分,平头投文赎批银一钱七分,道寒田租米五斗,大博井田租米五斗,潭烈田租钱五千文,美眉田租米五䇭,并榔子园村前榔园租钱七百文,龙英田租米二䇭银五钱五分,又平头投文赎批银一钱七分,水马等田租米二十二䇭,山崩等田租米二十二䇭,并鱼塘一口租钱二百文,南来田租米八䇭,洋涧田租米五䇭银一两零二钱五厘,平头投文赎批银三钱四分。嘉庆十八年,知县李金藻奉府宪案拨沈后郎一所,每年价值租钱二十七千五百文,为书院膏火。

䇭,(lǎo),本义为栲栳,用柳条或竹篾编成的容器,澄迈史上农村以统一标准的䇭作为量具。

由“天池书院”改为“景行书院”,再进而改为“景苏书院”,50年间,澄迈尊重文教、景仰苏公,其情其志,步步彰显。功在乡梓,利及寒儒,普惠澄迈,载为史册。

由明谊主修、张岳崧编纂的《广东琼州府志》,琼州知府隆斌于光绪十六年(1890)补刊,在卷七“建置”章中,完整记录了景苏书院“书院田”租钱和政府官员捐资情况,展示了澄迈官民对文化教育的重视与投入,也记载了张岳崧对澄迈景苏书院的关注。全文校点并标注如下:

景苏书院

雍正二年(1724),知县鹿耿建于望海亭西,名曰“景行”。乾隆四十六年(1781),知县詹昊移建于望海亭东。乾隆六十年(1795),知县吴晋勲修,改名“景苏”。嘉庆十八年(1813),知县李金藻重修。

书院田

末官道创田一坵,那桐村前田三坵,每年共收租钱三千文。大博井田二坵,冲大官园二所,每年租钱一千文。道寒田五坵,每年租钱一千五百文。洋涧田十七坵,又秧地一坵,每年共收租钱一十三千文。好洋田十一坵,每年租钱一十千文。潭烈田六坵,每年租钱五千文。桥头美眉田二坵,并村后榔园三所,毎年租钱二千文。豪让村前榔园一所,毎年租钱七百文。龙英市坡村东田三坵,龙英村后高田三坵,低坑田五坵,西南边田一坵,潭烈村前高田二坵,每年租钱三千二百文。水马田相连六坵,每年共租钱七千文。山崩田二坵,沟龙田四坵,岭巷田四坵,东冲田六坵,每年共租钱八千四百文。南来田四坵,毎年租钱七千文。前溪南头田一坵,毎年租钱三千文。

嘉庆十五年,知县盖运长捐俸生息,买置福潮田一丁,相连十坵,让田一丁,相连十四坵,沙土田一丁,相连五坵,来龙田二坵,三布田相连五坵,牛轭田一丁,相连五坵,石滩田相连二坵,翁给田三坵,加笼田四坵,共用价钱三百三十五千文,每年额租米一百䇭。

道光十四年(1834),署知县马庚生拨入岑(岭)后榔地二所,每年租钱三十七千文。

道光十五年(1835),知县高凌汉发出孀妇、庞坦妻王氏、梁大英妻邓氏,签捐膏伙本钱二百千文,交当商生息,每年收息钱二十四千文。

以上共田一百四十四坵,并榔园四所、园地四所,每年共收租钱一百零一千八百文,并租米一百䇭,息钱二十四千文。

历年久远,田多芜废,有名无实。道光十五年,署训导李梓瑶亲履清丈,妥议章程,举殷实绅士轮替经理。除完粮外,悉为师生修火之费。禀请立案勒碑,以垂永久。李梓瑶有记。

《广东琼州府志》载澄迈官民为景苏书院捐助“书院田”以增膏火的名细。

这篇关于景苏书院的简史与资产记录,看似枯燥的数字与名称背后,实则勾勒出一幅跨越百年的基层文教传承图景,令人掩卷深思。

1、数字背后的人间“执念”

从雍正到道光的一百一十年间,地方官员如走马灯般更替,却始终自觉地接力建院、移址、修缮、增田。那些“每年租钱三千文”“一百䇭租米”的琐碎记录,不是冰冷的账簿,而是一代代主政者对“文脉不可断绝”的执著信念。每一任知县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或捐俸、或拨地、或整顿——为这座书院添砖加瓦。在东坡教化影响下,在景苏文化传承中,澄迈的文明历史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沉默而坚韧的“守土有责”:他们守护的不是疆土,而是一方土地上精神启蒙的灯火。

2、田产:文教事业的物质根基

“书院田”清单的详尽程度令人震撼。从“末官道”到“好洋田”,从“榔园”到“膏伙本钱”,哪怕是“低坑田”“山崩田”“石滩田”,民众竭尽全力,众人拾柴。这份清单揭示了一个常被忽略的真理:任何高雅文化的繁荣,都深深植根于最朴素的物质经济基础之上。那些散布各处的田亩、园地,如同一条条细小的血管,持续为书院这个“文化大脑”输送养分。中国古代的书院远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象牙塔,而是一个精微运转的“文化经济共同体”,是土地与精神之间古老而智慧的共生。

3、制度与人性:永恒的治理命题

这一历史记录末尾“历年久远,田多芜废,有名无实”十二个字,道尽了所有美好蓝图在时间侵蚀下的共同命运。而道光十五年署训导李梓瑶的“亲履清丈,妥议章程,举殷实绅士轮替经理,禀请立案勒碑”,则是一场经典的制度救赎。他不仅丈量田亩,清理资产,更建立了公开、轮替的绅士管理制度,并追求“立案勒碑”的法律永恒性。这短短几句,凝练了一场微观的治理变革:从依赖个人德行,转向依靠公开透明的制度;从临时措施,转向追求永续规则。这何尝不是今日任何公益事业仍在面对的核心课题?

4、“景苏”之名:一种精神的遥望

书院定名“景苏”,即景仰苏东坡。这一命名本身,就是为当地学子树立一个文化人格的至高典范。而历代官员对书院物质基础的苦心经营,正是在为无数寒门子弟搭建一个可以“仰望”并最终“抵达”的精神阶梯。田租与息钱计算的锱铢必较,与对东坡旷达境界的追慕之间,形成了一种动人的张力:最现实的物质考量,服务于最超越的精神追求。

由此文可以进一步感受到,在历史的尘埃中,有一群人持续进行着一场寂静的“接力赛”。他们丈量土地,计算租金,争吵章程,刻写碑文……这一切琐碎努力的终点,却是让某个农家子弟能端坐窗下,诵读“明月几时有”,并在心中埋下超越眼前苟且的种子。这或许就是文明得以穿越周期、生生不息的奥秘:总有人愿意去做那些笨拙的、具体的事,在“九死南荒”的天涯孤岛,去为身边的“天容海色”、为明天的“清风明月”,打下最坚实的泥土根基。

分享文章到: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