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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北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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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桑田变沧海

如今的天堑变通途

时间见证着发展之变

作为海口唯一的岛屿行政村

如今的北港岛越来越璀璨夺目

 

为了记录北港岛的美丽瞬间,展现北港岛的独特魅力,美兰区特举办“光影北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

二、活动安排

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日-9月17日

评审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

三、活动形式

参与者可通过手机或数码相机、无人机拍摄照片。作品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一)邮箱:

邮件名:光影北港+作品名+姓名电话

邮件正文:作品简介(150字以内)

附件:作品(命名为姓名电话+作品名)

(二)微博:上传照片并附上作品简介,带上#光影北港#话题 @美兰发布

(三)今日头条:上传照片并附上作品简介,带上#光影北港#话题 @美好美兰

四、奖项设置

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五百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五、征稿内容

照片要展示北港岛的美丽景观、人文历史、地标建筑等,展现出北港岛的自然特色和文化魅力。

六、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仅限与北港岛相关的摄影艺术作品。

2.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3.参赛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数量不限,组照按一幅计;每位参赛者只能有一幅作品获奖。

4.采用网上投稿方式,参赛者将作品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或带话题@美兰发布微博号、@美好美兰今日头条号发布。

5.参赛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单幅照片大小在2M以内。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已在省、市比赛获奖作品不再参赛。

6.参赛者在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说明等信息,不得以笔名、化名或匿名形式投稿,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随意虚构。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能参赛,拍摄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可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不得通过自行添加元素合成、删除或更换背景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凡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不予评审。

8.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如发现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取消获奖资格。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相应奖项。如因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发生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9.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若主办方接到相关投诉,将立即下架相关照片,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责任、不良影响及损失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10.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及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对内容予以删除,并永久取消参赛资格。

11.主办方可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公告及宣传等,投稿获奖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拥有使用权,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12.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898-65309535

来源: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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