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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鼓励符合条件劳务品牌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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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品牌壮大升级上,怎样发挥金融撬动劳务品牌的杠杆效应?《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23〕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明确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领军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据了解,为支持劳务品牌壮大升级,海南省持续支持创新创业。对返乡从事劳务品牌相关创业活动人员,加大创业培训服务力度,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投保相关保险。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按规定落实房租减免、水电费定额补贴等优惠政策。

同时,海南省注重促进劳务品牌相关产业发展。依托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和产业园区,海南将加大劳务品牌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劳务品牌相关产业布局,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结合“琼字号”省级示范性劳务品牌创建,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集聚,培育壮大一批劳务品牌领军企业。值得一提的是,海南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领军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助力资本运营与劳务品牌升级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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