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海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首月:2146人次享受补助金额7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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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这个政策真是好!真的太方便了!帮我们减轻了很大的负担!”邱先生在接受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1月13日,邱先生在海南省中医院帮舅舅许先生办理出院手续,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已经达到封顶线26万元后,又获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5.9万元。邱先生向记者介绍,“之前有听朋友说医保现在可以二次报销,因为忙着照顾舅舅也没抽空去社保中心问要怎么申请,结果出院的时候,不用申请,在医院直接就报销了! ”
像许先生这样的受益者,今年1月份全省共有2千多人。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首月共有2146人次享受到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累计补助金额788.8万元。
按照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符合海南省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6000元(含)的部分按照75%-95%不等的比例进行补助,实行累计计算、分段补助、按次结算。城镇从业人员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26万元,实施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参保人最高可再获得补助30万元,两项相加,实际上医保统筹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6万元。
据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许先生这次因休克住院并伴有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脓毒血症,医疗费用总共45万元,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报销26万元后,按照原来的政策个人自付要19万元,这次获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15.9万元,累计起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了41.9万元,而参保人个人仅支付了3.1万元。
“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实施一个月以来,效果明显,尤其是对大病重病参保人帮助很大,同时也不需要参保人提出申请或提交任何材料即可在医院‘一站式’报销,真正实现‘无感报销’。”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实施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