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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省政协委员建议允许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在海口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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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购物节”下,快递员仿佛成为城市“最忙的人”。近年来,快递业务高速增长。2020年1-10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643.8亿件,同比增长29.6%。海南省累计完成9088.77万件,同比增长48.1%。海口市累计完成5503.48万件,同比增长32.69%。海口市业务量占全省业务量的61%,在全省处于龙头地位。

网络“购物节”下,快递员仿佛成为城市“最忙的人”。近年来,快递业务高速增长。2020年1-10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643.8亿件,同比增长29.6%。海南省累计完成9088.77万件,同比增长48.1%。海口市累计完成5503.48万件,同比增长32.69%。海口市业务量占全省业务量的61%,在全省处于龙头地位。

省政协委员石纯斌建议,面对如此庞大的快递业务量,海口市应加快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允许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通行。这个建议获得了省政协委员刘丹、张俊清、杨洁附议。

石纯斌等政协委员表示,目前海口市各快递企业的快递员大多利用电动两轮车搭载框架装载快件进行投递,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如电动两轮车装载量小,快递员需要多次往返运送邮件,工作效率低;快递员上门投递过程中,存放在电动两轮车框架里的快件由于保管措施不完善,导致邮件经常丢失;电动两轮车搭载框架过大,超出电动两轮车规定标准,投递员时常受到交警部门处罚,挫伤投递员的工作积极性。

“快递员对利用电动三轮车进行快件投递的诉求十分强烈。”石纯斌表示。

据悉,国务院于2015年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其中第十三条:“改进快递车辆管理。制定快递专用机动车辆系列标准,及时发布和修订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各地要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石纯斌等政协委员表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具备环保节能、装载量大、保障快件安全等方面优点,逐步成为城市“最后一公里”快递服务的重要运输工具。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全国270多个城市已对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给予通行政策。

他们建议,海口市政府应借鉴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加快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允许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通行,以便提高海口地区快递企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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