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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今年将推动制定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从5月27日召开的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获悉,今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推动制定《海口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修改《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

同时,海口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推动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研究作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议,开展《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开展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改)、传统村落保护规定、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控制吸烟条例、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修改)、消防条例(修改)等8项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综合保税港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调研、审议工作。

此外,还将逐步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数量,与高校探索共建1-2个立法研究基地,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使用全覆盖,属于备案审查范围的文件报备、审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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