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超期9年还在用,乐东端掉非法换气“窝点”
连日来,不断有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的居民反映称,县城一些大排档饭店大量使用过期煤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爆炸后果很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过期煤气罐大量流入大排档饭店
针对乐东县居民对煤气安全问题的反映,记者走访了乐东县城内多家大排档发现,大排档内液化气罐扎堆放置现象严重,而且大量使用过期煤气罐,安全隐患重重。
12月4日12时,记者走访了乐东县城乐达路的几家大排档发现,其中一家大排档里每一张桌子上都配有一套煤气灶设备,因为客人多,工作人员在店内忙碌,大厅里放着两大堆煤气罐,每一堆至少有5个煤气罐。该大排档旁边一家店里,也放了一大堆煤气罐,每个罐上还放着煤气灶,煤气灶比较破旧。
“煤气罐都是在正规厂家买的,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每次在使用时,都会仔细检查。”一家大排档老板说,他开店好多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煤气罐失火现象。当记者问他煤气灶这么破了,是否过了安全期时,他含糊其辞地说虽然破,但还可以用,不会引起火灾的。
然而记者注意到,这些破旧煤气罐都是超过使用年限(俗称过期瓶),最容易引起爆炸。更重要的是,记者在这些大排档里,几乎没有看到消防栓等灭火设施。
“桌上有一套煤气灶装置,桌下放一个煤气罐。我每次去吃大排档,关心的是好不好吃,没有在意煤气罐是否安全。再说,吃大排档一般都是在店门口,周围易燃物不多,应该不会发生爆炸类的事故。”在乐达路的一家大排档吃饭的李先生表示,吃大排档图的是放松。
查处:涉嫌非法倒罐充装煤气“窝点”被查
据抱由镇的居民反映称,一般正规的煤气站是不给这些过期瓶充装天然气的,主要都是一些非正规“窝点”私下倒罐充装,然后投放市场。
为此,居民就向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在G540国道乐东县农机学校对面无名小巷内约100米处的简易平房内,放置大量液化煤气罐,距居民区住房最近仅四五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接到举报后,12月4日15时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学带队组织执法人员乔装暗访调查。当执法到达现场时发现,该院大门平时都是紧闭的,门口安装有监控,只有与其有业务往来的车辆要进入才临时开门。
一辆拉着空液化石油气瓶的车辆准备进入院内时,趁着院内人员打开大门的间隙,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控制大门。经与现场人员交涉后,执法人员顺利进入院内调查,现场查处一个未经许可、涉嫌违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的“窝点”。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大型液化石油气罐(50公斤装,不含钢瓶自身重量)200多个。此外,现场发现多套充装设备,充装平台,上百个中小型液化石油气瓶(俗称“煤气罐”)。同时,现场还发现一些过期瓶。
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场发现的这些中小型煤气罐中,有不少已经锈迹斑斑、未经质量检验,按规定,正常煤气罐使用年限为8年,但其中有些煤气罐钢瓶已达到15至17年,存在超期使用,若继续充装使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取证并介绍现场涉嫌违法充装煤气罐的工作原理,通过大罐减压释放液化石油气,通过管道,输入到下面的三台空气压缩机,为液化气加压,再重新充装进中小型煤气罐。之后,进行销售。
截至12月6日,据乐东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调查了解,该经营点没有充装许可证,涉嫌违法从事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更有甚者,一些经营点还存在涉嫌违法为达到报废年限的煤气罐二次充装液化石油气,即大罐倒装小罐的“倒罐”(俗称)行为。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九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用燃气气瓶相互转充”。
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天已经将现场查封,并将尽快上报该局领导,待完善相关程序后,将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后续还将通报当地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