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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出台措施整治“政商勾结”和“为官不为”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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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日报丨记者李佳飞 特约记者黄良策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近日,文昌市委印发《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坚持“惠企为本、主动服务,界限分明、彼此清白,公开透明、平等相处,严守底线、依纪依法”的原则,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据文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起草《意见》的过程中,文昌市纪委专门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先后深入20余家企业,面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在简政放权、服务企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符永中案、教育系统腐败案件等多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理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意见》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要解决好“政商勾结”和“为官不为”两方面的问题。对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多关注、多交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机关干部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投身地方发展;“清”就是洁身自好、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意见》要求,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交往时,要严格遵守不收受企业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财物等“6个不准”。文昌市将强化监督问责,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重点整治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为官不为”现象和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近期,文昌全市各个涉企部门将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不断优化文昌市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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