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水成“新型毒品”海口一男子贩卖“咳嗽水”获刑
国际旅游岛商报
关注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邝清晶 通讯员 王倩)一些咳嗽水中含有麻醉性药物可待因,还有能产生精神兴奋作用的麻黄碱,长期服用,特别是不按规定随意加大服药量,很有可能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这些“咳嗽水”成为新型毒品,日前,海口一男子贩卖该类咳嗽水被抓获判刑。
2016年12月23日20时许,被告人符某升在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欣奇蛋糕店门口处,以人民币290元的价格贩卖30包“咳嗽水”(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给购毒人员陈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从被告人符某升身上扣押毒资人民币290元和手机1部,从陈某身上扣押30包“咳嗽水”。经鉴定,缴获的“咳嗽水”检出可待因、罂粟碱、溴苯那敏成分,净重293.11克。
美兰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对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予以采纳。据此,美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符某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293.11克毒品予以没收并销毁。
附录(来源:中国禁毒网):据了解,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有止痛、止咳、止泻等功能,但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长期大剂量应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并易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并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早在2005年,国家就把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类药水列为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药,只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才有处方权。2015年5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也就是说,贩卖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药水,达到一定的数量,就会构成贩卖毒品犯罪。